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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小編 時間:2024-12-04
請問,危廢收集單位 能否接收 危廢收集單位接收的廢物?您好,生态環境部和省生态環境廳有關部署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的通知文件規定,收集試點單位應将行政區域内危險廢物年産生總量10噸以下的小微企業作爲收集服務的重點,同時兼顧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及社會源,不包含其他收集單位。對不再符合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小微企業收集試點條件的單位,屬地生态環境部門應按程序做好其退出工作。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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